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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阳县人民法院-法院概况

彭阳县位于宁夏东南部边缘,六盘山东麓,属固原市。现辖39乡,156个行政村、4个居民委员会,总人口26.26万人,其中回族7.87万人,占30.0%。总土地面积为2528.65平方公里,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山区县。

彭阳法院成立于198310月,位居县悦龙山新区,建筑面积2810平方米。核定中央政法编制67人。现实有在编人数60人,其中法官30人,平均年龄41.7岁,法官助理22人,法警5人。内设办公室、政工科、纪检监察室、法警大队4个综合部门和立案庭、刑事审判庭、民事审判第一庭、民事审判第二庭、行政审判庭、审判监督庭、执行局等7个业务部门,下辖1个派出法庭(草庙法庭)。 年均受理各类案件1700余件。

近年来,彭阳法院在县委领导、人大监督、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严厉惩处各类刑事犯罪,依法调节平衡多方利益,有效保护公民合法权益,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。自2007年以来,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,人民满意的好法院、全区无执行积案法院,全市政法综治先进单位、市级文明单位等36项荣誉称号; 20092010年连续两年在全区法院行风测评中公众满意位居第一,审判质效评估连续两年在全区法院中排名第一;2011年被宁夏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;多项工作走在全市、全区前列,多名个人立功受奖;多次受到县委、县政府的表彰奖励。

雄关漫道真如铁,而今迈步从头越!新形势、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,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、新期待,彭阳法院将继续坚持三个至上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的总要求,以宁夏高院开展的深化管理年活动为契机,以高昂饱满的热情、昂扬奋发的姿态,求真务实,开拓创新,认真履行审判职责,稳步推进队伍建设,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,为建设宜居彭阳、生态彭阳、诚信彭阳、富裕彭阳、和谐彭阳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。